■行程突發狀況
● 證件/行李被竊或遺失時,要立即向當地有關單位報案並向我駐外館處申請補發(最好預留證件影本,另外放置以供備查)。
● 團體旅行不要擅自脫隊,萬一迷路,請於原地等候領隊返回尋找;如要離隊,請事先告知領隊,並隨身攜帶當地所住飯店地址、電話。
● 身體狀況異常時,請立即告知領隊,由其協助就醫,以免延誤病情。因意外或疾病就醫時,應索取醫師診斷證明及費用單據正本,以利回國後申請保險理賠。
■住宿飯店須知
1. 如抵達飯店時間可能超過規定的入住時間,務必提前通知飯店訂房組。
2. 住宿飯店時,請先了解逃生路徑及逃生門位置。
3. 進入房間後,先了解各項設施的使用方法,如有損毀或故障,應立即通知領隊協調換房,或請房務部修理。
4. 歐洲飯店常見除浴缸/淋浴間外,浴室地面無排水孔之設計,洗澡放水需小心,以免房間淹水。
5. 貴重物品、手機、數位相機、筆記型電腦等,請放置於保險箱。
6. 部分飯店房門一經關閉即自動上鎖,因此鑰匙要隨身攜帶;如2人同房,後離開者應將鑰匙交還櫃台保管。
7. 退房時應至櫃台將住房期間的私人費用(如:洗衣、餐飲、電話費等)結算清楚。
■購物
● 選擇一般物品時,務必充分了解其品質、價位及使用方法等,如電器品等須有保證書。
● 選購藥品時,務必充份明白其成分、計價單位及計價幣別,並了解其性能及有無副作用等。
● 選購金飾、珠寶時,必須本身識貨。
● 購買書籍、唱片、影帶、遊戲軟體之類物品時,務必注意著作權及版權等之保護法規。
● 購買動物標本或皮毛製品時,亦要注意有無違反當地國規定,是否符合我國野生動物保育法。
● 行政院農委會規定:禁止攜帶新鮮水果入境。
■退稅
● 基本要件:
1. 證明自己外國旅客的身份(商店會要求出示護照)。
2. 達到退稅金額下限。
● 購買前請注意:
1. 確定商店有退稅服務及退稅條件:
(1) 出發前可先查詢旅遊目的國/城市是否有退稅服務。
(2) 有退稅服務的商店, 會掛有「Tax Refund」、「Tax Free」或是「Euro Free Tax」等標示。
(3) 商店規模大小及商品種類都會影響商店對退稅金額的限定及退稅比率。
2. 集資、數人合購較易達到退稅金額門檻:各國對退稅金額有不同的條件限制,有些國家會要求旅客在單一店家當日購物滿一定金額方可退稅。
3. 考量當地物價及退稅比率後再下手購買:不要為了湊退稅金額門檻,買了不實用的東西。
◆退稅程序備忘錄
1. 填寫表格:
店家會要求消費者提供護照、填寫基本資料,及選擇以支票、現金退款,或直接匯款到信用卡戶頭。商店則會在表格中列出所購買的物品名稱、價格及可領回的稅金金額。
2. 打包行李時,將商品放在容易取出的位置,部分國家規定須於機場離境時方可提領所購買之免稅品。
3. 離境時持表格、購物收據於機場海關退稅櫃台(有Tax Refund標示)辦理手續。
(1) 歐盟國家(含英國)退稅統一在出境國辦理。
(2) 海關人員為了確認商品會被帶離出境,一般會要求查看商品,因此最好先辦妥退稅手續,再去航空公司櫃台辦理登機及托運行李,但各國機場退稅櫃台位置不同,仍需視實際情況決定順序。
4. 如何查詢退稅款:
若擔心辦了退稅卻沒收到錢,可以預先記下退稅單上的號碼及回郵信封上的地址,以便日後查詢。
5. 為避免退稅流程複雜或耗時較久,宜提早抵達機場辦理,以免影響登機時間。
■旅遊保健小叮嚀
● 暈機時宜保持頭部平穩,並可於後頸部放置靠墊。耳部不適,可張開口或吞嚥口水。
● 避免旅途勞累,宜多喝開水、果汁、蔬果類,少抽菸,少喝酒。
● 事先打聽前往之地區有無需要注射瘧疾、霍亂、黃熱病疫苗。
● 前往衛生情況較次之地區旅行,切勿吃生食、生海鮮、已剝皮之水果及飲用自來水等。
● 旅途中腸胃不適,宜改清淡飲食或適度禁食,並補充電解質。
● 適應時差,宜多攝取醣類、蛋白質,避免熱量過高的食物,多接受日光照射。
● 赴熱帶或海濱渡假,宜帶防曬油、太陽眼鏡,並補充水分。至寒帶或暖氣房,宜帶護唇膏、護膚乳液,並補充水分。
● 有高血壓、腦中風、心臟病、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應自備醫生處方之藥物,並按時服用。
請注意:為防國外時差變換,最好多帶一支手錶固定訂在台灣時間,對照服藥時間,以免有誤,並隨身攜帶血壓機,每天測量了解身體狀況。
● 有呼吸器官過敏毛病者,不宜太過勞累、睡眠不足及涉足空氣污染、有花粉散播的地方。
● 可隨身攜帶個人習慣服用的感冒、腸胃藥等基本藥物。
提醒您,下列物品請勿攜帶入境
■常見入境旅客違規攜帶動物或遭沒產品一覽表
1. 活體動物。
2. 一般肉類: 新鮮、冷藏、冷凍及經煮熟之牛、羊、鹿、豬、馬、雞、鴨、鵝…等禽畜肉類。
3. 加工肉類:
(1) 乾燥或醃製肉類,如肉乾、肉鬆、香腸、臘肉、熱狗、火腿、鴨賞…等。
(2) 內餡含肉產品,如肉粽、肉包、牛肉丸、貢丸、水餃、披薩、月餅、三明治、漢堡、肉鬆蛋捲、肉鬆蝦餅…等。
(3) 含肉速食麵(粥)、含肉之固態或液態湯類、含肉夾餡粉條、肉骨粉、雞肉粉…等。
4. 生蛋(製)品: 生鮮雞蛋、鴨蛋、鵝蛋、胚胎蛋(如鴨仔蛋)、皮蛋、生鹹蛋…等。
5. 含動物性成分之動物飼料: 犬貓食品、寵物罐頭、動物皮製成供寵物嚼咬產品(如牛皮骨等)、其他調製動物飼料…等。
6. 生乳及鮮乳。
7. 生物製劑:血清、動物疫苗、生物樣品材料…等。
8. 其他動物產品: 未經刨光、上漆、處理之動物骨、角、齒、爪、蹄、毛、羽毛產品及未熬製精煉之動物油脂…等。
9. 直接採摘未經加工處理之燕窩(夾雜有血液、羽毛、糞便及其他雜污)。
10. 活魚及其產品: 鮭、鱒、鱸、鯉、鯰等5種活魚類及其新鮮、冷藏及冷凍帶內臟產品。
11. 種蝦及蝦苗:繁殖用種蝦及蝦苗。
12. 附著土壤之動物產品。
13. 含動物成份之中藥材:牛黃、雞內金、麝香、鹿茸等。
資料摘自行政院農委會網站 http://www.baphiq.gov.tw/public/Attachment/8101611435571.doc,檢疫規定繁瑣不及載,其內容以最新版本為主,未列表之動、植物產品,如無法確定是否應申報檢疫,請主動洽防疫檢疫局詢問,服務電話:02-23431401(代表號)。
Q. 旅途中護照遭竊該怎麼辦?
A. 在國外護照失竊,可就近向我駐外館處申請補發新護照,其必須準備文件如下:
1. 向當地警察機關請求發給護照遺失報案證明文件,如果當地警察機關不受理報案或報案後不出具或來不及出具這類證明文件,旅客本人可以填寫一份遺失護照說明書代替。
2. 旅客相片2張及護照影本(或提供旅客姓名、護照號碼、發照地等資料)。
3. 如果在國外停留的時間很短,來不及申請補發一本新護照,可以向駐外館處申請一份「入國證明書」以持憑返國。
資料來源: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
|